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免除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有關問題的通知
穗民〔2015〕268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
為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殯葬需求,促進我市殯葬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根據(jù)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意見》(粵府〔2011〕67號)和《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fā)〈關于全省城鄉(xiāng)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民發(fā)〔2015〕37號)精神,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就本市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免費對象
在2015年9月28日后(含9月28日當天)死亡的下列人員:
(一)實行遺體火化的廣州市戶籍居民;
?。ǘ┬欧钜了固m教的回、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撒拉、東鄉(xiāng)和保安等10個少數(shù)民族,并由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屬下的回民殯葬服務機構(市伊斯蘭教協(xié)會)負責遺體安葬的廣州市戶籍居民。
二、免費項目及標準
(一)遺體接運(普通殯葬專用車),每具費用不超過180元。
(二)遺體消毒,每具費用不超過100元。
?。ㄈ├洳胤栏ú怀^3天),每具費用不超過300元。
?。ㄋ模┻z體告別廳租用費,每具費用不超過400元。
?。ㄎ澹┻z體火化(普通火化爐),每具費用不超過250元。
?。┢胀ü腔抑?,每個費用不超過100元。
?。ㄆ撸┕腔壹拇妫◤乃劳鲋掌鸩怀^5年,按每年70元標準,存放在本市經(jīng)批準設立的骨灰寄存設施),每具費用不超過350元。
上述項目只能免除一次,免費標準按省、市、區(qū)價格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核定,每具最高免費總額為1680元。未達到單項最高免費限額的,按實際發(fā)生金額結算;超出單項最高免費限額的部分,由喪事委辦人自行承擔。省、市價格主管部門調整收費標準的,最高免費限額隨之相應調整。
免費對象符合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困難群眾殯葬基本服務費用減免辦法的通知》(穗民〔2013〕38號)規(guī)定條件的,其免費標準按該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辦理程序
?。ㄒ唬┍臼袘艏用袼劳龊笤诒臼袑嵭谢鸹?,喪事委辦人可在經(jīng)辦殯葬服務單位直接辦理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手續(xù),辦理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廣州市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申請表;
2.出示逝者生前戶口本或其他合法戶籍證明并提交復印件1份;
3.出示公安部門或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證明復并提交復印件1份;
4.出示喪事委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并提交復印件1份。
殯葬服務單位負責對喪事委辦人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核實,結算殯儀服務費用時,在本通知規(guī)定的免費項目及標準內直接免除。
?。ǘ┍臼袘艏用袼劳龊笤诋惖鼗鸹模瑔适罗k結后三個月內(以殯葬服務費用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喪事委辦人可以到逝者戶籍所在地街鎮(zhèn)民政部門辦理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報銷手續(xù),辦理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廣州市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報銷申請表;
2.出示逝者生前戶口本或其他合法戶籍證明復并提交復印件1份;
3.出示公安部門或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證明并提交復印件1份;
4.出示喪事委辦人居民身份證并提交復印件1份;
5.喪事委辦人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1份;
6.出示逝者異地火化證明并提交復印件1份;
7.出示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發(fā)票并提交復印件1份。
逝者戶籍所在地的街鎮(zhèn)民政部門負責對喪事委辦人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核實,在本通知規(guī)定的免費項目及標準內予以報銷。本市戶籍人員在異地死亡、火化,并已在當?shù)叵硎軠p免費政策的,已享受減免的項目不再予以報銷。
(三)屬于本通知免費對象第(二)項的,喪事委辦人可以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屬下的回民殯葬服務機構(市伊斯蘭教協(xié)會)辦理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手續(xù),辦理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廣州市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申請表;
2.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3.出示逝者生前戶口本或其他合法戶籍證明并提交復印件1份;
4.出示公安部門或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或其他合法的死亡證明并提交復印件1份;
5.出示喪事委辦人居民身份證并提交復印件1份。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屬下的回民殯葬服務機構(市伊斯蘭教協(xié)會)負責對喪事委辦人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核實,免除費用不超過本通知規(guī)定的最高免費限額。
四、結算辦法
?。ㄒ唬浽峄痉彰獬M用所需經(jīng)費由戶籍所在區(qū)財政承擔,由區(qū)民政部門列入年度部門預算,并按照實際發(fā)生費用結算。
?。ǘ┍臼袘艏用裨诒臼修k理殯葬基本服務的,由承辦單位直接免除其殯葬基本服務費用。辦理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手續(xù)的單位(殯儀館、公益性骨灰樓、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屬下的回民殯葬服務機構等)負責統(tǒng)計本單位遺體處理、骨灰寄存數(shù)量和金額,在每年的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填寫《廣州市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結算清冊》,并附《申請表》送戶籍所在區(qū)民政部門核實,由區(qū)民政部門在《廣州市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結算清冊》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當月月底前辦理劃款手續(xù)。
?。ㄈ┍臼袘艏用裨诋惖鼗鸹模瑔适罗k結后三個月(以殯葬服務費用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內,喪事委辦人到逝者戶籍所在地街鎮(zhèn)民政部門提出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報銷申請,街鎮(zhèn)民政部門送所在區(qū)民政部門核實后,辦理支付手續(xù)。
五、監(jiān)督管理
(一)全市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服務單位要做好戶籍人員殯葬基本服務免除的檔案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檔案應保存3年以上,以備查驗。
?。ǘ┤懈骷壝裾块T要加強宣傳,規(guī)范管理,把殯葬惠民政策切實落實好;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建立聯(lián)合督查制度,定期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三)全市各級殯葬服務單位要認真執(zhí)行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嚴格核實把關,不得違背喪屬意愿增加服務內容,不得虛報服務項目。對工作人員虛報申領免除費用的,責令限期清退,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喪屬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報銷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的,給予批評教育,追回其騙取的報銷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ㄒ唬└鲄^(qū)可根據(jù)屬地情況自行制定相應的補充規(guī)定。
?。ǘ┍疽?guī)定自2015年9月28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或政策、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根據(jù)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附件:1-1.廣州市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免除申請表(略)
1-2.廣州市戶籍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報銷申請表(略)
1-3.廣州市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結算清冊(略)
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15年9月1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724249.html?jump=false